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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行宪法宣传及法制警示教育大会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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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第5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下午我院在运动场举行了“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并召开法制警示教育大会。

郑全荣副院长讲话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更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院师生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要求、约束自己,遵纪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同时,要不断提高自我防范能力,为做一名合格的学生,为创建和谐平安校园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唐映林先生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由一个死刑犯到有期徒刑罪犯再到恢复人身自由的人生历程,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生动而意义深远的法制教育警示课。他讲到,他大学毕业分配到国企工作,由于自己不学法、不懂法,因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为死刑。他在服刑期间,经过深刻的反省,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性,然后积极改造,重获人生。

唐映林先生说到,自由是十分宝贵的,同学们生活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也许无法体会到失去自由的可怕。我的青春,我的最美好的岁月是在铁窗高墙里度过,远离亲人、远离朋友、远离同学。希望同学们以我为戒,要认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 

我院6000余名师生参加了宪法宣传及法制警示教育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