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表扬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学院)党委(总支、支部):
为庆祝国家第35个教师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国家职教战略方针,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大力宣传和表扬优秀师德典范,经集团党委、理事会决定,在各单位中评选表扬一批优秀先进典型。(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表扬总人数不超过本单位职工人数的5.5%)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教育工作者:从事集团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岗位及其他管理工作岗位的正式聘用教职工;
2.优秀班主任:与集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班级工作管理岗位上的班主任;
3.优秀教师:与集团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教学岗位专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育工作者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工作纪律严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严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进取精神;
2.爱岗敬业,事业心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工作业绩突出,年度完成3名及以上招生指标;
3.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密切联系群众,热心为师生解难题、办实事,满意度高,表率作用好;
4.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入职时间一年以上,发挥政治核心引领作用,推动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管理责任单位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优秀班主任
1.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成长,从事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管理责任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
2.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忠诚于党和人民的职教事业;
3.热爱班级管理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爱生爱校、乐于奉献、淡泊名利,工作有思路、有举措,能较好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招生人数达到4人及以上;
4.学生巩固率:一年级达到94%,二年级及以上达到96%(以集团教育教学管理部门核准人数为依据);
5.学费收缴率:一年级达到98%,二年级及以上达到97%(以集团财务部门账面缴费数据为依据)。
(三)优秀教师
1.爱岗敬业,认真落实教学工作计划,从事专职教师工作1年以上,年度招生人数达到2人及以上;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理想信念坚定,服从组织安排,师德师风作用发挥好;
3.热爱党的职教事业,安心集团本职工作,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十项行为准则》《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学年度教学任务达标且没有一例教学事故(或通报);
4.日常教学工作认真开展,教学常规年度考核为优秀,教学能力和教学工作在本校区及集团具有示范作用,学生满意率达到90%以上;
5.积极主动参加本专业教研教改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教学工作主体责任和教研学术工作落实成效明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选推荐
1.有旷工或教学安全责任事故者;
2.工作出现失误给集团造成较大损失者;
3.出现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
4.严重违纪违规受到集团纪委查处者。
四、评选推荐办法
本次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发扬民主原则,采取组织推荐为主、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结合方式,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学院党委(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所推荐的对象进行全方位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教师、群众意见,确保所推荐人选都具有广泛群众基础、都经得起检验。确定的推荐名单,须经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要在本单位(校区)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收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和群众监督。
(二)把握结构、避免重复。要把推荐评选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有力抓手,真正把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经得起检验的对象推选出来,具体推荐工作应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要求,把握好人选分布结构,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避免推荐人选交叉、重复。
(三)填写材料、及时报送。认真填报《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并于2019年9月2日18:00前将推荐审批表纸质版报送至集团党群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蒋志杰,联系电话:18582210005,电子邮箱:374644038@QQ.com,逾期不报者视为弃权。
附件:1、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2、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
3、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4、推荐名额分配表